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动态>>正文

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院徽、院训征集公告


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1958年设立的沈阳机电学院马列教研室,1987年成立社会科学部,1993年成立经法系,1999年成立文法学院,2008年独立建制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2014年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学院获评为“辽宁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秉承“自强笃行”的校训和“严谨求实 勤奋创新”的校风,坚持改革创新与特色发展并举,教学与科研并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为核心,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政治学院、理论学院、道德学院、和谐学院和示范学院,切实发挥辽宁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更好彰显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学理念及专业特色,进一步提升学院文化建设和现代化水平,现面向沈阳工业大学师生、校友及关心支持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院徽、院训征集活动。活动详情如下:

一、 院徽要求

1.设计新颖、大气简洁、内涵丰富,能够展现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特色和文化底蕴;

2.作品设计感强,能够适用于宣传、校际识别等应用场合;

3.适合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且适合在印刷品上印刷等;

4. 包含学院中文名称: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5.图案设计稿尺寸大小适宜,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照片)均可。作品须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彩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二、 院训要求

1.政治方向正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积极的价值导向作用;

2.立意深刻。体现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优良教风、学风和办学理念,体现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新时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精神风貌和使命担当;

3.语言简洁。要求对仗工整,琅琅上口,易于记忆,富有号召力和感染力;

4.创作内容需附加简要的释义说明(200字以内),如出自典籍请注明出处。

三、 注意事项

1.院徽、院训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选作者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

2.院徽、院训参选作品所使用的素材,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德,无争议性的人物或事件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不得出现商业品牌的徽标、海报、广告语、代言人等元素;

3.承诺保证第三人不会因主办方使用参选作品而提出诉讼、索赔等权利主张。

4.作品一经被采用,作品版权归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学院有权对中选方案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作者不得再将其或类似作品用于其它任何场合和机构;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沈阳工业大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四、 投稿方式和投稿时间

1.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136941110@qq.com,设计方案电子版以Word/PDF格式投稿。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姓名-身份类别(如:研究生/教职工/校友等)-院徽/训设计方案投稿”。

2.投稿时请详细标注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学生请标注作者姓名、所在专业、年级和联系电话。

3.投稿时间:5月22日-6月21日。

五、奖励

最终入选者,学院将给与物资奖励

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5月22日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21天习惯养成打卡活动”圆满结束 下一条:沈阳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指示精神座谈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