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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说明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同学:

一、请尽快以下列几种就业形式报交相关材料: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的同学需提供2份有效协议,协助李晶同学填好个人的综合信息表(相关材料见附件1)。

2.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的同学需提供人社部统一制定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合同要加盖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章)和本人有效的个人和家庭联系方式。

2)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的同学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本人有效的个人和家庭联系方式。

3.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需要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注意事项见批注。)和用工证明材料(附件3)

4.自主创业形式就业

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表》(见附件4-5,填写注意事项见批注。)

5.出国、出境:提供自费出国申请、国外学校或单位的邀请函及出国签证(复印件)和本人有效的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

二、其他要求

1.请未正式签约三方协议的学生每人提供上述一种就业形式的相关材料。

2.需要在校保留档案的学生请提出保留档案申请并写明原因,于65日之前把保留档案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6)交到李晶处。

3.610日学校将集中派遣一次,没有交就业协议和保留档案申请的学生,按照派回原籍处理,统一把档案派回原籍。

2.时间要求

保留档案申请留校:请于65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给李晶。

就业材料:请于610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给李晶。

3.联系人:李晶 电话:18842576436

邮寄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

   4.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积极配合!

   5.特殊情况另行联系逄老师,13840169683

应届生定义:据了解20186月前应算应届生

灵活就业:不影响其他形式的就业

人事档案:一定要确定好人事档案的接受单位,如果就业单位不接受,请考虑当地人力资源,如沈阳:

(沈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 档案接收人及联系电话:档案管理处 024-22531302

 

户口迁移:不用体现在协议书上,如有户口落在我校,再另行耽误办理。

组织关系:不用体现在协议书上,等候组织部通知。

 

 

附件1 综合信息表和就业派遣相关代码

附件2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附件3 工作证明

附件4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表

附件5 自主创业需提供材料

附件6 保留档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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