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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的管理规定


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包括开题论证、中期检查、预答辩与正式答辩等主要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导师和研究生的充分交流,为加强研究生与导师沟通的主动性,进而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管理对象

凡是已进入开题阶段及后续阶段的各年级研究生。

2.管理要素及标准

1)在不同的管理环节中,研究生每月至少跟导师面对面交流2天(时间间隔不限,不满一个月时可交流1天)。

2)每个环节结束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结果证明等。开题阶段提供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阶段提供中期检查材料及论文进展情况汇报、预答辩阶段提供论文初稿及在学研究成果证明、答辩阶段提供格式与重复率均为合格的终版学位论文。

3.结果处理

1)交流次数少于总次数的三分之二者,在相应环节管理中,给予延期处理,以后各个环节顺延。

2)各个环节提供的结果证明必须按照导师要求如实修改,不满足要求者或屡次通知不改者,导师有权给予延期处理。

4.其他事项

1)研究生应在学校完成各个环节的论文工作,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研究生应定期主动向导师汇报论文工作,导师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和解决,并及时调整进度,使得论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

3)预答辩时需提供已见刊的学术论文或论文录用函,提供论文录用函者必须在答辩前提供正式刊物,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每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导师和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工作记录,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手册(以下简称管理手册)上签字确认,管理手册由导师负责管理,谨防丢失。

5)遇特殊情况者,由学院组织相关负责人讨论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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